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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系统冬春安全整治专项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系统冬春安全整治专项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建办〔2018〕57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按照省安委会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推动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深入开展,省住建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设系统冬春安全整治专项战役,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13日

抄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全省建设系统冬春安全整治专项战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11月29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深入开展,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冬春安全整治专项战役的通知》要求(吉安委办〔2018〕19号),确保今冬明春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振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重实效、零容忍”的总体要求,以“压责任、强监管、补短板、防风险、保安全”为主线,深入开展城市燃气管道、非法施工和户外大型广告牌匾集中整治专项战役,对责任再压实、问题再排查、隐患再整治,有效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到位、监管执法不到位等问题,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开展时间

 

    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3月20日。

 

    三、整治范围

 

    (一)城市燃气管道集中整治专项战役。

    整治范围:全面加强城市燃气非法施工治理,严格涉及燃气管道安全建设项目的审批和城市燃气管网运行、燃气管道设施保护范围内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涉及燃气管道安全隐患。

 

    1.管道燃气企业重点检查燃气管道、阀井、小区内调压设施、燃气户外公共管道是否松动、锈蚀等安全隐患。

 

    2.居民用户重点检查燃气热水器安装是否履行程序,安装是否规范安全。

 

    3.工商业用户重点检查是否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燃气报警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突出对辖区范围内相关单位、企业、家庭(含小区车库、地下室等)使用燃气安全的告知。

 

    (二)非法施工集中整治专项战役。

 

    整治范围:全面加强项目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有无挂靠、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检查建筑施工现场防护设备,督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1.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突出检查临边防护、防护棚等安全防护措施设置情况。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突出检查深基坑(槽)的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及防护措施情况。

 

    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突出检查管廊交叉部位安全防护情况。

 

    (三)户外大型广告牌匾集中整治专项战役。

 

    整治范围:全面加强对依托建筑物、施工围挡、过街天桥等设施,架设在城市公共空间、建筑物外墙以及依附在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设备上的大型广告牌匾的集中治理,从严管控建筑物顶部广告、单体字、招牌标识、墙体脚手架、各类指示灯箱、柱式广告、LED闪烁灯箱设置。

 

    1.拆除不符合规划要求和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占道广告、高空广告、墙体广告。

 

    2.拆除楼体、墙面上多余的牌匾、广告及各种杂牌(如指示牌、宣传牌)。

 

    3.拆除树木、电线杆上设置的牌匾和落地灯箱。

 

    4.拆除沿街两侧单位墙体、围栏、陈旧破损的公益性广告牌。

 

    5.牌匾广告必须做到版面平整,边框规整,文字规范,色调鲜艳,安装牢固。

 

    四、组织领导

   

    省住建厅成立全省建设系统冬春安全整治专项战役领导小组,由副厅长范强同志任组长,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任成员,安全整治专项战役办公室设在厅安全处,负责文字综合、数据统计、资料调度、材料上报等日常工作;城市燃气管道集中整治专项战役具体由厅城建处负责,非法施工集中整治专项战役具体由厅安全处负责,户外大型广告牌匾集中整治专项战役具体由厅稽查办负责。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1名班子成员负责专项战役工作,按照专项战役类别分别指派1名职能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名单(见附件)请于12月18日前以地区为单位分别上报厅城建处、安全处和稽查办。

 

    五、方法步骤

 

    从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3月20日,共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全面部署。(2018年12月13日至12月18日)

各级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战役实施方案,明确主攻方向、强化防控措施、列出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落实责任、广泛宣传、逐级动员,确保冬春安全整治专项战役取得预期效果。

 

    第二阶段:深入排查,全面整治。(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3月10日)

各级主管部门要结合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相关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好专项战役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督促相关企业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确保隐患和问题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巩固提高。(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20日)

各级主管部门要总结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推进安全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实现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六、工作要求

 

    开展冬春安全整治专项战役,是安全问题排查整改的持续延伸,是巩固安全生产形势的重要载体,切忌形式主义、摆花架子,要创新招法,实化措施,把握主动权,打好主动战,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双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指导性、操作性强的专项战役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专项战役工作,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借助多种渠道,发挥新闻网络媒体作用,公开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及其行为,加强警示教育,扩大社会参与,强化舆论和群众监督,营造良好的专项战役整治氛围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级主管部门从12月19日起,每周三16时前将各自专项战役开展情况、3月15日前将专项战役情况总结以地区为单位按照专项战役类别分别报送至厅城建处、安全处和稽查办

城建处联系人:王江河电话:82752606 邮箱:694444035@qq.com

安全处联系人:姜海涛电话:82752527 邮箱:jst8212@163.com

稽查办联系人:严  宇 电话:82752337 邮箱:jstjcb@163.com